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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后商标的使用是伪造的

2021-01-29 12:01:21|233|起点商标网
前商标被许可人在许可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即构成商标假冒。那就是在印第安纳州最近的一个违约判决案中的案件,即Century 21 v。Destiny Real Estate。法院解释:

如果一个不相关的实体创建了相同的商标并在该商标下提供了授权的商品或服务(或商标所有者提供的种类),那么毫无疑问是伪造的。法院没有理由认为,前特许经营者为什么仅仅因为该人由于以前的关系就可以获得特许人的原始商标,而不必再复制相同或基本相似的商标,就可以免除假冒责任。

在各种情况下,其他法院在此问题上得出不同的结论。在1997年的一案中,第六巡回法院裁定,被特许人对商标的延期使用不属于伪造。第九巡回法庭认为,在2005年的一起涉及继续使用爱达荷州马铃薯认证标志的案件中,被许可人的保留是伪造的。

其重要性在于,根据15 USC§1117(b),如果发现他是伪造者,则前被许可人可承担法定赔偿金(在故意伪造的情况下,最高可赔偿200万美元),并应承担三项责任。除非法院裁定“有情节的情况”,否则应加上利润或损害赔偿金的两倍,以较高者为准,再加上合理的律师费。如果他只是侵权者,则无法获得法定赔偿,也不太确定将获得三倍赔偿和律师费。他们可能被授予“以公平原则为准”。

Century 21法院的损失,禁令和个人责任分析也值得注意。Century 21寻求其实际损害赔偿加三倍损害赔偿。法院裁定,这笔赔偿金应是四倍而不是三倍的赔偿金,太多了。法院进一步将裁决减为两次赔偿,理由是许可协议中规定的和法院判给的违约赔偿金与实际赔偿金相吻合,因此,判给三倍赔偿金将再次导致四倍的赔偿。

在对商标所有人的欢欣鼓舞下,法院批准了一项永久性禁令,裁定:“特别是禁令救济的损害在于失去对其有价值的名称和商标的控制权和损害,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发展商誉。” 如果这在Ebay下足够了,商标所有者可能不必担心将很难获得针对侵权者的禁令。

法院拒绝对Destiny Real Estate的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调查了有关公司商标侵权的个人责任的法律之后,法院发现Century 21关于该人是公司总裁并得到授权或批准的不当行为的指控不足以使个人对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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