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不是商标禁令的拥护者
2021-01-29 12:01:22|285|起点商标网
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最高法院在Matal诉Tam i一案中裁定,《兰纳姆法》的贬损条款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条款,因此违反宪法。诽谤条款禁止联邦商标注册,商标“可能'贬低或蔑视或毁谤'任何'活人或死者'”,法院解释说,“违反了基石第一修正案原则:不得禁止发表言论。它表达了令人反感的想法的依据。”
背景
最高法院的意见是西蒙·谭(Simon Tam)长期为争取其舞蹈摇滚乐队的名字THE SLANTS获得商标注册而进行的高潮。Tam于2010年首次提交了商标申请,但美国专利商标局拒绝了该申请,因为该申请“侮辱了亚洲人”。Tam在商标上诉中败诉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以及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小组。但是,当联邦巡回法院后来发布9–3临时意见,认为《兰纳姆法》第2(a)条(谭拒绝其申请的条款)违宪时,他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最高法院最终批准了该证书,并于2017年1月听取了口头辩论,当时Banner&Witcoff对此进行了分析。
意见
法院的判决是谭的决定性胜利。考虑到此案的所有八位法官iii都同意《第一修正案》对《兰纳姆法》的贬损条款表面上是无效的。iv由于《兰纳姆法》的贬损条款是违反宪法的,因此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拒绝基于该条拒绝Tam的申请。
所有法官都同意v进攻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即使是商标上下文。例如,阿里托大法官的意见解释说,最高法院“一再表示,'可能不仅仅因为想法本身对某些听众的冒犯就禁止了想法的公开表达。” vi此外,肯尼迪法官写道。肯尼迪法官解释说:“法院的案件长期以来禁止政府指出要压制言论的冒犯性,以此来证明第一修正案的负担是合理的。” vii肯尼迪大法官解释说,允许政府限制冒犯性言论的危险在于,“ [a ]可以针对被认为对某些人构成冒犯的言论的法律,可以反对少数群体和反对意见,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法官们还都同意“商标是私人的,而不是政府的,言论的。” ix USPTO辩称注册商标是政府的言论,《第一修正案》没有对此作出规定。法院驳回了这一想法,称“建议注册商标的内容是政府的言论是牵强附会的。如果商标的联邦注册成为政府的致辞,则联邦政府将大声疾呼,语无伦次。商业产品和服务”和“向消费大众提供详尽的建议。” xi“没有证据表明公众将商标的内容与联邦政府联系起来。”
法院注意到商标构成政府言论的想法“最令人担忧”,“涉及版权注册制度” xiii;这也是大法官在口头辩论中提出的第一个问题。xiv认为,法院问道:“如果联邦注册发表政府的商标演讲,从而消除所有的《第一修正案》保护,一本书的版权注册是否会产生类似的转变?” 法院承认“商标通常具有表达性的内容”,并且“有时仅用几句话就可以传达出有力的信息”,法院驳回了USPTO将版权区分为“自由表达引擎”的尝试。
肯尼迪大法官最终解释说,法院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私人演说者的多种观点”。“我们必须依靠民主社会中自由和公开讨论的实质性保障。”
影响力
尽管谭的反对者预言了可怕的游行,但法院的判决不太可能对大多数美国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不引人注目。正如法院指出的那样,“很少有公众知道商标的联邦注册意味着什么。” xviii因此,当企业为自己或产品或服务选择名称时,他们通常会更加专注这些名称的营销能力,而不是这些名称最终是否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那些试图冒犯他人的人,或者像Tam一样,“为[a]积极目的称谓] [冒犯性的冒犯性术语] xix”,同样不太可能根据联邦商标注册资格来选择其信息。
该论点最著名的例外是华盛顿红皮橄榄球队。根据《兰纳姆法》第2(a)条的贬损条款,该团队的商标注册已于2014年取消。该小组的上诉目前正在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审理,该法院于2016年11月将案件搁置,待最高法院在Tam作出判决之前。由于最高法院的裁定完全废除了第2??(a)条的贬损条款,因此该团队很可能在其上诉中胜诉。
现代社会提供了许多工具,例如社交媒体,来抵制那些希望以冒犯性的术语烙印自己的人。但是,政府可能不会加入反对派,至少不会通过管制商标或大多数其他私人演讲来反对。“我们言论自由法学最引以为傲的是,我们保护表达'我们讨厌的思想'的自由。”
背景
最高法院的意见是西蒙·谭(Simon Tam)长期为争取其舞蹈摇滚乐队的名字THE SLANTS获得商标注册而进行的高潮。Tam于2010年首次提交了商标申请,但美国专利商标局拒绝了该申请,因为该申请“侮辱了亚洲人”。Tam在商标上诉中败诉审判和上诉委员会,以及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小组。但是,当联邦巡回法院后来发布9–3临时意见,认为《兰纳姆法》第2(a)条(谭拒绝其申请的条款)违宪时,他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最高法院最终批准了该证书,并于2017年1月听取了口头辩论,当时Banner&Witcoff对此进行了分析。
意见
法院的判决是谭的决定性胜利。考虑到此案的所有八位法官iii都同意《第一修正案》对《兰纳姆法》的贬损条款表面上是无效的。iv由于《兰纳姆法》的贬损条款是违反宪法的,因此美国专利商标局也拒绝基于该条拒绝Tam的申请。
所有法官都同意v进攻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即使是商标上下文。例如,阿里托大法官的意见解释说,最高法院“一再表示,'可能不仅仅因为想法本身对某些听众的冒犯就禁止了想法的公开表达。” vi此外,肯尼迪法官写道。肯尼迪法官解释说:“法院的案件长期以来禁止政府指出要压制言论的冒犯性,以此来证明第一修正案的负担是合理的。” vii肯尼迪大法官解释说,允许政府限制冒犯性言论的危险在于,“ [a ]可以针对被认为对某些人构成冒犯的言论的法律,可以反对少数群体和反对意见,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法官们还都同意“商标是私人的,而不是政府的,言论的。” ix USPTO辩称注册商标是政府的言论,《第一修正案》没有对此作出规定。法院驳回了这一想法,称“建议注册商标的内容是政府的言论是牵强附会的。如果商标的联邦注册成为政府的致辞,则联邦政府将大声疾呼,语无伦次。商业产品和服务”和“向消费大众提供详尽的建议。” xi“没有证据表明公众将商标的内容与联邦政府联系起来。”
法院注意到商标构成政府言论的想法“最令人担忧”,“涉及版权注册制度” xiii;这也是大法官在口头辩论中提出的第一个问题。xiv认为,法院问道:“如果联邦注册发表政府的商标演讲,从而消除所有的《第一修正案》保护,一本书的版权注册是否会产生类似的转变?” 法院承认“商标通常具有表达性的内容”,并且“有时仅用几句话就可以传达出有力的信息”,法院驳回了USPTO将版权区分为“自由表达引擎”的尝试。
肯尼迪大法官最终解释说,法院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私人演说者的多种观点”。“我们必须依靠民主社会中自由和公开讨论的实质性保障。”
影响力
尽管谭的反对者预言了可怕的游行,但法院的判决不太可能对大多数美国人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不引人注目。正如法院指出的那样,“很少有公众知道商标的联邦注册意味着什么。” xviii因此,当企业为自己或产品或服务选择名称时,他们通常会更加专注这些名称的营销能力,而不是这些名称最终是否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那些试图冒犯他人的人,或者像Tam一样,“为[a]积极目的称谓] [冒犯性的冒犯性术语] xix”,同样不太可能根据联邦商标注册资格来选择其信息。
该论点最著名的例外是华盛顿红皮橄榄球队。根据《兰纳姆法》第2(a)条的贬损条款,该团队的商标注册已于2014年取消。该小组的上诉目前正在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审理,该法院于2016年11月将案件搁置,待最高法院在Tam作出判决之前。由于最高法院的裁定完全废除了第2??(a)条的贬损条款,因此该团队很可能在其上诉中胜诉。
现代社会提供了许多工具,例如社交媒体,来抵制那些希望以冒犯性的术语烙印自己的人。但是,政府可能不会加入反对派,至少不会通过管制商标或大多数其他私人演讲来反对。“我们言论自由法学最引以为傲的是,我们保护表达'我们讨厌的思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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