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2021-01-29 11:01:28|251|起点商标网
专利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发明创造作为人类重要的智力创造活动,是与人类历史共存的,但只有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发明创造、技术成果成为私有的财富、成为商品进入交换市场,并随着技术竞争以及与技术有关的产品竞争的Et渐激烈,专利制度这一种既能促进技术的公开、交流和利用,又能保护发明人的合理利益的制度才应运而生。专利制度从产生之日起历经数百年的发展至今,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及完善等不同的阶段。
(一)专利制度的萌芽
专利权萌芽于中世纪的欧洲,其最初表现形式是君主赐予特定的工商业者在某些领域及商品上垄断经营的特权。作为专利法律制度产生的一个标志性的历史事件,是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授予波尔多市一个市民制作各式色布技术以15年的垄断权,这一授权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项专利。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重要性越来越显现出来,各国政府也开始意识到先进的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于是许多国家开始建立保护新技术的法律制度。
在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威尼斯共和国率先将专利的管理形成制度,它于1444年批准了第一项专利,以后又于1460年、1469年、1472年批准过一些专利。在此基础上,于1474年3月19日制定了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部专利法,这是专利制度由国王赐予特权开始向立法的形式转变的一个转折点,它将发明创造人的垄断权作为法定的权利,消除了人治的主观性,同时也初步规定了获得专利权的条件。这部专利法中所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专利制度的形成
1624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世界现代专利制度的开端,专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623年,在议会中新兴资产阶级的不懈斗争下,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该法宣布以往君主所授予的特权一律无效,规定了发明专利权的主体、客体、授予专利的法定条件、专利的有效期限及宣告专利无效的条件等内容。这些规定为后来所有国家的专利立法提供了基本框架,其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至今仍为各国所仿效和援用。《垄断法规》虽然比较原始也很简单,但仍可以说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正是这一部法规的出台,使得英国的科学技术得以迅速发展。
(三)专利制度的发展
跨人18世纪以来,英国的工业革命Et臻高涨。在经历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开始着手对专利法律制度作进一步的改善。早期的专利法并未要求发明人陈述和公开其发明内容,改革后的专利法,开始要求发明人应当充分陈述其发明内容并且将其公布,否则就不能取得专利。这一法律要求,标志着专利说明书制度的问世。“专利说明书”的出现标志着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制度最终形成。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西班牙于1820年、德国于1877年、日本和奥地利于1885年先后颁布了自己的专利法,建立了本国的专利法律制度。迄今为止,世界上建立了专利制度的国家与地区已超过170个。
从专利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专利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开始产生,在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期得到发展和完善,它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它本身又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国际市场的形成、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交流以及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对专利权保护的需求已从一国范围扩展到世界范围。但由于各国专利法规定不一,使得跨国之间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存在许多困难和不便。许多国家开始合作,力图寻求一些在国际上能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产生了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1883年,以法国为首的11个欧洲国家,为了解决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在巴黎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这就使专利权的保护,由一国法律的保护开始发展到通过国际公约的形式进行国际化保护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趋势有了进一步发展,在涉及专利权的保护上,签订了一系列国际条约。特别是1967年建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4年签订并于1995年生效的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使专利制度全面走向国际化,共同促进和推动了专利制度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
(一)专利制度的萌芽
专利权萌芽于中世纪的欧洲,其最初表现形式是君主赐予特定的工商业者在某些领域及商品上垄断经营的特权。作为专利法律制度产生的一个标志性的历史事件,是1236年英王亨利三世授予波尔多市一个市民制作各式色布技术以15年的垄断权,这一授权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项专利。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重要性越来越显现出来,各国政府也开始意识到先进的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于是许多国家开始建立保护新技术的法律制度。
在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威尼斯共和国率先将专利的管理形成制度,它于1444年批准了第一项专利,以后又于1460年、1469年、1472年批准过一些专利。在此基础上,于1474年3月19日制定了世界上公认的第一部专利法,这是专利制度由国王赐予特权开始向立法的形式转变的一个转折点,它将发明创造人的垄断权作为法定的权利,消除了人治的主观性,同时也初步规定了获得专利权的条件。这部专利法中所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为现代专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专利制度的形成
1624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规》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是世界现代专利制度的开端,专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623年,在议会中新兴资产阶级的不懈斗争下,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该法宣布以往君主所授予的特权一律无效,规定了发明专利权的主体、客体、授予专利的法定条件、专利的有效期限及宣告专利无效的条件等内容。这些规定为后来所有国家的专利立法提供了基本框架,其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至今仍为各国所仿效和援用。《垄断法规》虽然比较原始也很简单,但仍可以说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正是这一部法规的出台,使得英国的科学技术得以迅速发展。
(三)专利制度的发展
跨人18世纪以来,英国的工业革命Et臻高涨。在经历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开始着手对专利法律制度作进一步的改善。早期的专利法并未要求发明人陈述和公开其发明内容,改革后的专利法,开始要求发明人应当充分陈述其发明内容并且将其公布,否则就不能取得专利。这一法律要求,标志着专利说明书制度的问世。“专利说明书”的出现标志着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制度最终形成。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西班牙于1820年、德国于1877年、日本和奥地利于1885年先后颁布了自己的专利法,建立了本国的专利法律制度。迄今为止,世界上建立了专利制度的国家与地区已超过170个。
从专利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过程可以看出,专利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开始产生,在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时期得到发展和完善,它一方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它本身又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国际市场的形成、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交流以及国际贸易的日益发展,对专利权保护的需求已从一国范围扩展到世界范围。但由于各国专利法规定不一,使得跨国之间的专利申请和保护存在许多困难和不便。许多国家开始合作,力图寻求一些在国际上能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产生了一系列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1883年,以法国为首的11个欧洲国家,为了解决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在巴黎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这就使专利权的保护,由一国法律的保护开始发展到通过国际公约的形式进行国际化保护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趋势有了进一步发展,在涉及专利权的保护上,签订了一系列国际条约。特别是1967年建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4年签订并于1995年生效的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协议》),使专利制度全面走向国际化,共同促进和推动了专利制度全球化、一体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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