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将启动PCTISA专利试点项目
2021-01-28 11:01:40|228|起点商标网
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之间为期两年的PCT/ISA专利试点项目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该项目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和居民在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语提交国际申请时,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该试点项目将对以CNIPA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IB)为受理局的申请人开放,最初12个月的申请总数限制在2500件,接下来的12个月限制在3000件。
在过渡阶段,将CNIPA作为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并选择EPO作为ISA的申请人将需要以欧元直接向EPO支付国际检索费,计划不久将使参与试点的申请人能在提交申请时向CNIPA支付这笔费用。如果PCT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或居民,并且由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进行了国际检索,则也可以向EPO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根据PCT第二章,申请人应直接向EPO支付相应的费用。
EPO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为申请人提供了发明可专利性的明确评估,使其能及时、明智地决定是否进入PCT下的各个国家/地区阶段,特别是欧洲阶段。此外,希望加快申请速度的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EPO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更早进入欧洲阶段,要求提早处理,并且无需额外的欧洲检索就可以审查其文件。
该项目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和居民在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语提交国际申请时,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ISA)。该试点项目将对以CNIPA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IB)为受理局的申请人开放,最初12个月的申请总数限制在2500件,接下来的12个月限制在3000件。
在过渡阶段,将CNIPA作为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并选择EPO作为ISA的申请人将需要以欧元直接向EPO支付国际检索费,计划不久将使参与试点的申请人能在提交申请时向CNIPA支付这笔费用。如果PCT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或居民,并且由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进行了国际检索,则也可以向EPO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请求。根据PCT第二章,申请人应直接向EPO支付相应的费用。
EPO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为申请人提供了发明可专利性的明确评估,使其能及时、明智地决定是否进入PCT下的各个国家/地区阶段,特别是欧洲阶段。此外,希望加快申请速度的中国申请人可以通过EPO的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更早进入欧洲阶段,要求提早处理,并且无需额外的欧洲检索就可以审查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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