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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属纠纷

2021-01-28 10:01:41|257|起点商标网
    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在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方面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利申请权纠纷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后,究竟谁有权申请专利,要视发明创造的性质而定。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发明创造只由一人完成,问题比较简单,如果是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就有可能在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中间发生申请权的争议,而这往往又是在发明人或设计人署名不确定的前提下发生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旦确定下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的确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发生专利申请权纠纷的,多是单位委托研究或合作研究的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下,事先没有合同约定申请权问题的,按《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但如委托方投入了大量的研究费用,委托方不会因事先没有合同约定而放弃申请权,尤其是在与境外单位合作研究时,外方往往要求申请权。在国内各单位合作研究中也是如此。一方在合作时仅投人物质条件,没有参加实际发明创造,事先没有合同约定,在申请专利时又要求作为申请人,此时便会产生纠纷。

    还有一种情况足两个单位合作研究,在申请专利时,—·方不愿承担申请费用而放弃申请,等看到专利技术有潜在的经济效益而要求恢复申请人时,便产生了纠纷。申请纠纷最多的还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确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本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由发明人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了专利,然后许可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实施,这种专利技术“泄漏现象”在科技人员流动中或兼职服务中尤为普遍。②单位不愿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提供专利申请费用,放弃申请,发明人便申请了非职务发明创造,在发明人取得了经济效益后极易与原单位发生纠纷。③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完成人在申请专利之初,考虑申请费用或者与单位的关系,愿以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而在以后专利实施收益分配上,发明人只能以奖励的形式得到一小部分时,便要求重新确认申请权,因而发生纠纷。

    2.专利权归属纠纷

    专利权归属纠纷是指在专利授权后,当事人之间在确认淮是真正的权利人方面发生的争议。专利权归属纠纷与申请权纠纷有性质上的区别。专利权归属纠纷发生在授权之后,专利权的法律地位已经确定,专利权人可以行使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并履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纠纷,或者变更或增减专利权人,对专利的实施将产生影响。尤其是在许可他人实施时,须经过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专利权人的不稳定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不利。

    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形式有:一是共同专利权人之间的专利权属纠纷;二是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界定的专利权属纠纷;三是委托研究的专利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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