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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组织权

2021-01-26 15:01:48|198|起点商标网
  广播组织,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广播组织播放他人未发表作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广播组织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而实施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广播组织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广播组织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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