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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交易振兴措施

2021-01-26 15:01:42|230|起点商标网
2020年10月29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发布“知识产权交易振兴措施”。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以及不同技术的融合加速了创新的发展,因而更加体现出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性。

韩国知识产权局指出,当前韩国政府研发预算的70%拨给了韩国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但其技术交易规模还不足美国大学的6%。据韩国产业部统计数据,2018年韩国大学、公共研究机构技术交易规模为1897亿韩元,美国32000亿韩元。







为振兴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改善知识产权交易环境,韩国知识产权局制定了三大战略共计12项任务。

(1)韩国发明振兴会下属知识产权交易所将指定有潜力的民营交易机构共同参与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交易、为交易提供运营咨询,提升民营交易机构的专业性(计划在未来5年内培养36家专业机构)。

(2)为了在研发早期阶段,即在专利的审查阶段就可将已开发的专利进行交易,韩国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网站(KIPRIS)将提供“期望交易”选项,引导进行知识产权交易。

(3)构建“创意交易平台”,企业可在平台上购买消费者所提创意。从小创意出发营造知识产权交易的良好环境。促进引入“变相投标人方式”[1]的知识产权拍卖制度。

(4)构建韩国技术保障基金、发明振兴会、知识产权战略院、国防科学研究所等交易相关公共机构的合作体系,结合各机构的强项,打造合作型知识产权交易系统。

(5)灵活应用母基金(FundofFunds,FOF),构建知识产权交易支持基金,计划在2021年实现1200亿韩元的规模,用于投资购买大学与研究所知识产权的企业,增加知识产权交易需求。

(6)为扩大企业获取体验后付款的知识产权交易方式,提供标准合同订立与会计核算服务支援。

(7)加强对知识产权转让后使用权独占性的保障,搞活知识产权交易。

(8)完善促进知识产权交易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例如将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预计放弃的知识产权转回给发明人,以方便发明人继续努力实现该知识产权的商业化。





(9)将之前按部门分散管理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结合起来,创建准确的信息数据库。

(10)为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参与者提供相应的培训与交流机会。

(11)进一步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保护。

(12)完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将商标、外观设计侵权纳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加强特别司法监管。

韩国知识产权局指出,本次措施制定的目的在于改善知识产权交易的市场条件、法律和制度环境,以期进一步搞活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提升韩国企业的技术竞争力。

变相投标人方式:将私人协议和拍卖相结合的交易方式,即与意向购买者签订临时合同并公开后,在没有竞标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确立合同,在有竞标人的情况下签订临时合同的意向购买者可优先以最高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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