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驰名商标对营销实践的影响
2021-01-26 14:01:28|249|起点商标网
2017年7月,海事和商业高等法院授予丹麦公司Dyrup A / S一项针对Nowcoat International A / S的初步禁令,该禁令没有针对Dyrup的木材保护产品的设计和布局侵权。
事实
自1928年以来,PPG工业公司旗下的Dyrup公司就一直在丹麦的木材保护产品市场开展业务。其最知名的品牌之一是Gori。在这种情况下,据证明GORI在丹麦拥有48%的市场份额。自2008年以来,Gori产品一直使用相同的设计和布局(图1)。图1
Nowocoat开发了产品Cooling Paint,并于2016年5月申请了相应的商标。从2015年开始,Nowocoat致力于开发产品的设计。在2016年夏季,发布了以下设计(图2)。图2
该设计针对德国市场进行了进一步开发(图3)。图3
在2017年3月,这导致以下产品(图4)在丹麦市场上推出。图4
在将其Cooling Paint产品投放到丹麦市场之前,Nowocoat与Dyrup进行了对话,以查看其产品是否可以成为Gori产品系列的一部分。随着Cooling Paint的推出以及与Dyrup的接触,Nowocoat在其产品中添加了贴纸(图5)。图5
作为案例的一部分,将Cooling Paint包装的设计与没有任何文字(图6)和丹麦市场上其他竞争对手的Gori包装(图7)进行了比较。
图6图7
决断
法院发现,事实证明,自2008年以来,Dyrup对其所有Gori产品都使用了相同的设计。该设计包括:
顶部的宽光束图像;
下面的较窄光束的图像;
中间的环境图片;
底部的文本框,向右变小。
此外,窄光束和文本框的图像具有相同的颜色,而宽光束是木质的。考虑到市场,Gori品牌的市场份额和Dyrup的广告,法院认为Gori产品具有商业上的独特特征,并由于其包装设计而受到《市场营销实践法》的保护。
根据这一观点,法院有不同意见。大多数人发现,在丹麦市场上推出的Cooling Paint与Gori产品具有相同的基本元素并具有相同的设计。因此,大多数人都认为Cooling Paint是Gori产品的近似产品,并且这种相似性是有意的,其目的是让Gori品牌享有良好的声誉。反对意见认为:
不能忽视居中放置的商标GORI的功能;
它的众所周知的特性不会导致两种产品之间的混淆;
这适用于带有贴纸的Cooling Paint产品。
在此基础上,批准了初步禁令。
评论
在丹麦多年以来,一直有判例法支持和反对“因为商标是众所周知的,所以不能混淆”的论点。如上面的决定所示,这个问题仍然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从严格的商标角度来看,不应对这种论点给予任何重视,因为发现与驰名商标混淆相似性的标准是不同的。但是,商标法不是上述案例的一部分,该案例仅基于《市场营销实践法》。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法官发现,最终消费者有可能无视驰名商标并仅通过外观设计识别产品,同时又将其与其他产品混淆。虽然Gori品牌在丹麦广为人知,但尚不清楚这种声誉是否扩展到产品设计本身,以及该决定将来是否适用于其他产品。
事实
自1928年以来,PPG工业公司旗下的Dyrup公司就一直在丹麦的木材保护产品市场开展业务。其最知名的品牌之一是Gori。在这种情况下,据证明GORI在丹麦拥有48%的市场份额。自2008年以来,Gori产品一直使用相同的设计和布局(图1)。图1
Nowocoat开发了产品Cooling Paint,并于2016年5月申请了相应的商标。从2015年开始,Nowocoat致力于开发产品的设计。在2016年夏季,发布了以下设计(图2)。图2
该设计针对德国市场进行了进一步开发(图3)。图3
在2017年3月,这导致以下产品(图4)在丹麦市场上推出。图4
在将其Cooling Paint产品投放到丹麦市场之前,Nowocoat与Dyrup进行了对话,以查看其产品是否可以成为Gori产品系列的一部分。随着Cooling Paint的推出以及与Dyrup的接触,Nowocoat在其产品中添加了贴纸(图5)。图5
作为案例的一部分,将Cooling Paint包装的设计与没有任何文字(图6)和丹麦市场上其他竞争对手的Gori包装(图7)进行了比较。
图6图7
决断
法院发现,事实证明,自2008年以来,Dyrup对其所有Gori产品都使用了相同的设计。该设计包括:
顶部的宽光束图像;
下面的较窄光束的图像;
中间的环境图片;
底部的文本框,向右变小。
此外,窄光束和文本框的图像具有相同的颜色,而宽光束是木质的。考虑到市场,Gori品牌的市场份额和Dyrup的广告,法院认为Gori产品具有商业上的独特特征,并由于其包装设计而受到《市场营销实践法》的保护。
根据这一观点,法院有不同意见。大多数人发现,在丹麦市场上推出的Cooling Paint与Gori产品具有相同的基本元素并具有相同的设计。因此,大多数人都认为Cooling Paint是Gori产品的近似产品,并且这种相似性是有意的,其目的是让Gori品牌享有良好的声誉。反对意见认为:
不能忽视居中放置的商标GORI的功能;
它的众所周知的特性不会导致两种产品之间的混淆;
这适用于带有贴纸的Cooling Paint产品。
在此基础上,批准了初步禁令。
评论
在丹麦多年以来,一直有判例法支持和反对“因为商标是众所周知的,所以不能混淆”的论点。如上面的决定所示,这个问题仍然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
从严格的商标角度来看,不应对这种论点给予任何重视,因为发现与驰名商标混淆相似性的标准是不同的。但是,商标法不是上述案例的一部分,该案例仅基于《市场营销实践法》。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法官发现,最终消费者有可能无视驰名商标并仅通过外观设计识别产品,同时又将其与其他产品混淆。虽然Gori品牌在丹麦广为人知,但尚不清楚这种声誉是否扩展到产品设计本身,以及该决定将来是否适用于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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