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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交易时不得不注意的几个点

2021-01-07 10:01:24|317|起点商标网

在这个人们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时代,商标的重要性也渐渐被企业重视起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选择注册自己的商标,来保护自己的知产利益,据不完全统计,在2016年的时候,中国的商标注册量就已经超过了三百万件,当然了,商标注册量的基数越大,后来注册商标的难度也就越大,当然也会有很多商标被闲置下来,我们称之为“闲置商标”,而商标是可以转让的,本文就将给大家说一说商标交易时不得不注意时不得不注意的几个点。

 

 

1、必须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国采取商标转让核准制,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商标权属并未发生转让,必须由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共同向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并公告后,受让人才获得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在购买商标时,除了需要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外,还应当要求转让方配合签署、提供转让申请文件、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2、移交商标注册证

商标转让申请被核准后,商标局会发放《商标转让证明》,但不再发放新的注册证。《商标转让证明》上注明“转让注册商标的,本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因此,受让人还应当要求转让人将商标注册证交付给自己。如果转让人把商标注册证遗失了,那么受让人可以要求从商标转让费用中抵扣办理补发注册证的费用。

 

3、转让协议中约定独占许可

目前,商标局审查商标转让申请的周期为1年左右,在转让申请尚在审查中时,受让人并不是商标权利人。如果企业着急使用商标,可以在转让协议中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商标转让申请核准之日止,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权。

4、申请转让协议的公证

为简政便民,商标局现在不再要求公证转让协议,但从受让人利益出发,公证是由公证员为转让协议及转让行为背书,即使碰上转让文件中的盖章签字与原始注册申请文件中的盖章签字不符,有了公证员的背书,商标局可直接认可商标转让文件,避免转让申请补正,使受让人尽早获得权利。

 

以上就是商标交易是不得不注意的几个点,如果您还知道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欢迎您与小编留言交流,当然,如果有起点商标网商标的专业顾问帮你监管处理商标交易,那么这些事情你就不用自己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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