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商标侵权案例被曝光崂山
本报讯(记者 陈霞)昨日石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开曝光石市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查处的十起典型案例。被侵权商标涉及“好多鱼”、“崂山”啤酒、“NOKIA”手机等诸多品牌。
案例1:
“NOKIA”遇李鬼
2012年5月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个体经营户秦某从深圳市购进10部标有“NCKIA”牌的手机,正在以每部350元的价格销售,已售出9部。该手机“NCKIA”标识与诺基亚公司的“NOKIA”商标极为相似,造成了消费者购买时误认。
根据《商标法》规定,该行为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新华区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犯诺基亚(NOKIA)商标专用权的“NCKIA”手机1部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
案例2:
保护“好多鱼”食品商标专用权案
接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投诉,2012年7月28日,赵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赵县××食品厂内生产、销售的“好多鱼”膨化食品进行检查。经查,赵县个体户张某自2012年6月1日起在赵县××食品厂内生产、销售“好多鱼”膨化食品,至今已生产“好多鱼”膨化食品400箱,已售出200箱,每箱生产价45元,销售价50元,盈利1000元,案值20000元。而“好多鱼”商标持有人为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张某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赵县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好多鱼”膨化食品200箱和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案例3:
保护“崂山”啤酒商标专用权案
行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县个体户孔某从沧州市××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该公司产的“滨岛”牌“崂山鲜啤”750包,“崂山爽啤”200包,“崂山冰啤”50包,计款15876元。经“崂山”啤酒商标持有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不是其公司生产。当事人孔某的行为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行唐县工商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侵犯“崂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2305包,罚款15876元的处罚。
案例4:
保护“百诗成及图”牌服装商标专用权案
根据举报,2012年3月辛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辛集市安定大街的一家服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未经“百诗成及图”服装商标权人辛集市洋帆制衣有限公司允许,当事人生产加工带有“百诗成及图”标识的皮革服装。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11月中旬开始,以1.5元/套的价格定做了500套印有“百诗成及图”商标标识的服装吊牌和布标,布标上标有“百诗成及图”商标和另一个图形,吊牌上有“百诗成”及一些英文字母。
该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辛集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剩余侵权“百诗成及图”标识468套和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此外,石市查处的其他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例还包括保护“HRB”牌轴承商标专用权案、保护“龙牌”矿棉板商标等6个案例。
(原标题:十大商标侵权案例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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