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近似商标不一起转让有什么后果?
商标转让近似商标不一起转让有什么后果?商标转让时需要签订转让协议,这是对转让双方权益的保障,但是在转让的时候会出现很多问题。近似商标如果没有一并转让的话,也会有很多问题的。
部分转让问题是一个比较隐晦的一个问题,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并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会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这就需要受让人注意查找是否有近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从立法目的上看,要求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是为了防止市场混淆和消费者误认,规范的是市场秩序。在审理分割转让近似商标而引起的纠纷中,应当首先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愿意就一并转让近似商标进行协商,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转让有效。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则只能认定转让行为无效。在认定合同无效后,受让人可依缔约过错,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在商标申请时,如果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局会予以驳回;即便是商标局未认定商标近似而予以初审公告,在先申请人仍可以在初审公告期间基于商标近似而提出商标异议;当然如果同一主体先后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局会核准,因为同一主体自身商标转让构成近似,并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而影响市场秩序。
但如果转让人在商标转让时只转让近似商标之一,而保留其中近似商标,就会导致近似商标转让分属于不同主体,这也会造成消费者的市场混淆,也正是如此,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上述可以看出,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这也是法律上规定的,其实如果寻找正规的代理机构来进行操作的话,一般情况下不会出问题或者是有提醒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商标相关问题可以登录起点商标商标转让网进行在线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就找起点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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