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使用和转让著作权许可
由于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权利主要是通过许可使用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的,故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转让问题进行梳理。下面就跟着起点商标网著作权转让小编来看看: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财产性权利(不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该许可主要是通过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具体权利种类,使用剧本的人希望获得的许可使用权主要是表演权或者是广播权、摄制权,没有在合同中载明的权利视为没有许可。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独占、独家还是普通许可,独占是指仅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独家是指只有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还要同时明确是否能够转许可。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应明确许可范围为全球、全国或某区域。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等。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仲裁条款。
著作权转让是著作权人将其所拥有的著作权的全部或一部分权利转给他人。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下列内容:
1、作品的名称,并将作品登记证书及作品具体内容附在合同中;
2、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的转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具体权利种类,;
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仲裁条款。
以上就是为你带来的著作权许可转让内容,有任何关于著作权问题随时可以咨询起点商标网著作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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