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程序和相关要点
2021-01-07 10:01:45|368|起点商标网
1、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和程序
商标局做出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商标持有人,持有人对商标局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持有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周期的需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三个月。商标持有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无效宣告答辩的要点
1)、根据通知书中提出的理由,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对两者进行叙述;或者是从商品本身的角度来说明两个商标之间的区别,需要着重体现出被无效商标对消费者的购买判断有影响。
2)、如果商标是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在先权利等前提,都会是有力的理由与论据。
不管商标是因为什么原因被无效宣告了都会是有答复时限规定的。所以一旦收到商标局通知就要做出正确有效的反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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