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语能作为商标申请吗?
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即可申请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不考虑存在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况下,广告语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有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商标法》,对社会主义道德有害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负面影响”包括政治、宗教和道德影响。但是,作为一个广泛流传的广告语,基本上不存在不良影响,这一点比较容易辨别。
2.是否直接表明了产品的功能或特点
广告语的目的是推荐产品或服务,因此往往表达产品的功能或特点,从而起到宣传作用。直接表达产品特点的,不能作为商标申请。
《商标法》规定:“只有产品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仅直接标明产品的质量、主要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的,不得申请为商标。这就排除了一部分广告语,并且不能被注册为商标。
3.是否缺乏独特的特征
显著性是商标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决定许多广告语能否成功注册的重要因素。广告语成为注册商标的最大阻碍是缺乏内在的显著性,因为广告语往往是表达商品或服务特征的短语或句子,消费者作为商标来辨识。
4.有没有存在混淆
广告用语的使用“可能导致混淆、误解或欺诈。”利用他人的商标在广告用语上搭便车,增加自己的商业机会,会被拒绝申请。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广告语都不能注册为商标,但广告语通过的商标案例很少。
因此,对于要想用广告语注册为商标的企业来说,需要具有鲜明的、可识别的特征。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广告语往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表现形式简短,不易作为概括的描述语言使用;意义抽象的,越是突出,辨识度高,更容易申请成功。
以上就是“广告语注册商标”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有商标方面的需求,可以咨询到起点商标网在线客服!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