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商标注册类别是哪一类?
2021-01-07 10:01:31|271|起点商标网
第5类商标包括药品和医用兽药制剂;医用卫生制剂;供医疗或兽医使用的营养食品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类和动物的膳食补充剂;膏药和敷料;补牙材料、牙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的准备工作;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5类别主要包括:
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除外;
非人类、动物使用的除臭剂;
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或健康目的提供补充;
供医疗或兽医使用的代餐、营养食品和饮料;
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
第5类别不包括:
卫生化妆品制剂(第3类);
供人或动物使用的除臭剂(第3类));
矫形绷带(第10类);
非医疗、非兽医代餐、营养食品和饮料(第29类、30类、31类或32类)。
在申请药材第五类商标时,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商标仅包括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只是表明商标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
申请第五类药材商标,申请人可到商标局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以上就是“药材商标注册类别”全部介绍,如果大家有商标注册的需求,可以咨询到起点商标网在线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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