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冒用他人烟花爆竹注册商标,被罚款20万元
2021-01-15 12:01:04|237|起点商标网
《澎湃新闻》报道了两起冒用他人烟花爆竹注册商标的案例,两起案例都来自于湖南临澧县的烟花爆竹行业,当事人分别被罚款5万元和25万元。过去,烟花爆竹行业随意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包装、专利的侵权行为比比皆是,往往给被侵权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极大地打击了被侵权企业的品牌创建积极性和技术开发积极性。更可悲的是,很多侵权企业对此不以为然,很多人认为这种侵权行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还有一些唯利是图的批发公司经常怂恿一些生产企业冒用他人的商标和包装,以便在市场上开展不正当竞争。所有这些,似乎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其实,这是烟花爆竹行业的一个毒瘤,如不铲除,势必阻碍烟花爆竹行业的长久发展。 如今,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这两个案例正好可以给烟花爆竹行业一个借鉴,警示惯于侵权的企业及时收手,鼓励被侵权企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权。 案例一:肖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基本案情:2019年7月6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接湖南省宏达花炮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举报,称某彩箱厂的刘某某(系肖某之妻)未经授权印制的爆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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