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的区别
商标申请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的申请项目,在申请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被驳回、不予受理的现象,不了解商标申请过程的商标注册人一旦遇到这些情况就会出现慌乱,甚至半途而废,这都是不可取的。根据商标注册人在商标申请过程中遇到的这两种现象,今天整理出了一份辨别指南,跟大家分享一下。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之后,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该商标申请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故不能通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至于具体的驳回理由,商标局会在驳回的文件中进行详细的阐述,驳回的说法千姿百态,关键理由无外乎商标近似、不合法等缘由。
商标不予受理同样存在于商标申请的过程中,是指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申请供商标局审查,但商标局通过审查发现,商标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有误,故不予受理商标申请,只需要商标申请人更改或者补齐商标申请资料即可。
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的不同点:
1、审查对象不同
根据二者的概念可以看出,商标驳回主要是审查商标本身,商标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会被驳回,而不予受理主要是审查商标申请文件,文件存在残缺或者不完善的地方商标局会不予受理。
2、收费程序不同
商标驳回属于商标注册人已经提交申请,并且被商标局受理,表明商标注册人已经缴纳了相关的费用,一旦出现商标驳回的情况,已经缴纳的费用是不会被退还的。而商标不予受理只是因为商标申请的手续和材料不够齐全,商标申请人还未缴纳任何费用。
3、下发文书不同
商标驳回只会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而商标不予受理的下发文书并不唯一,通常会有不予受理、受理和补正等三种形式的通知书。
4、理由不同
商标驳回是因为商标注册人提交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能通过申请,而商标不予受理是因为商标注册人提交的商标申请资料存在漏洞,属于商标审查之前的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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