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提撤三的商标必须要做好这些应对准备!
商标撤三属于可好可坏的,对于连续三年不使用却还霸占到名额的商标,提出撤三是有好处的,等到有需要的人注册成功肯定会好好使用的。但是如果是商标权人有使用却还是被提撤三了,就有点烦心了,毕竟自己还要花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应对商标撤三申请。那么对于已经被提出撤三的商标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商标被提撤三商标权人应该做什么,规定的答辩时间是多久,哪些证据才属于有效的等等。
当商标被提撤三时,商标局会给注册人下发通知的,商标权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要提交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在收到证据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的三年内使用过,那么就会下发商标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正就会得到一份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那么哪些才是商标的有效使用证据呢?
1、近三年来的宣传资料,包括报纸、杂志、公司的宣传手册等。
2、销售合同和发票、加盟许可合同等等,必须要明确商标名称。
3、近三年的销售范围、销售发票复印件或者是销售额说明等。
4、近三年来相关媒体对该企业的报道和采访资料等。
5、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等。
除了以上这些,还有其他的明确了商标名称的使用证据,越多越好,这样才能保证商标的使用证据充足。
如果企业平时没有保全相关证据,或者是这些证据无法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那么企业只能在将近三年的时候重新提出申请,虽然会花费一定的费用,但是总比商标被撤销好。
而且企业必须要合理使用商标,不能擅自改变图样,也不能超范围使用,否则就算有证据也不能证明该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证据上最好体现一下时间,甚至可以对使用证据进行公证。
不过也并不是没有使用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哦,如果商标权人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那么该商标还是会继续有效的。如果你的商标被提出撤三了,那么一定要找专业代理机构进行答辩和证据的准备,这毕竟涉及到的专业性很强,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帮你保住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