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对依法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但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由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是: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为依法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商标,或者是以非法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是: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以上即为起点商标为大家整理的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如需浏览更多商标资讯及获得相关商标服务,就来起点商标。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