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去哪里申请提交
7月5日,商标复审去哪里申请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的答复。商标复审答复中提到:商标局2016年修订并对外公布的《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中明确了在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程序中在先字号权的认定标准:“将他人在先登记、商标复审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商标复审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98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卫红、李书福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收悉,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们所提建议内容丰富,研究深入,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于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之间混淆行为的解决具有积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行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专用权的冲突已有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我局坚决落实总局部署要求,积极打击商标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全力建设信息化平台,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一、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地位
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分属不同法律范畴。依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属于人格权,分由不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商标注册申请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依据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商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各种要素构成,是用来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的标记。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用以区别不同市场主体,其中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公众认为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实质上是经营过程中的市场混淆行为。
二、关于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程序
(一)在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
对于在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的,属于经营者在企业名称使用过程中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提交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和解决。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完善了混淆行为的规定,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增加了第(四)项“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企业名称在使用过程中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处理。
(二)在后申请注册商标与在先企业名称权冲突
现行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程序来保护在先企业名称权。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交申请商标注册,提交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企业名称权属于该条规定的在先权利的范畴。对于在后商标侵犯在先企业名称权的,若在后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则企业名称权人其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起商标异议程序;若在后商标已注册,则其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2016年修订并对外公布的《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商标复审中明确了在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程序中在先字号权的认定标准:“将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三、积极打击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号的行为
我局在商标异议和宣告无效阶段不断加大对恶意抢注、商标复审复制、摹仿、抄袭他人知名商号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大量恶意抢注、复制、摹仿、抄袭他人知名商号,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案件,可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并适用商标法有关规定,作出被异议或被无效商标不予核准或宣告无效的决定。
四、打通全国商号和商标注册信息的共享平台
我局积极推进商标数据库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之间数据共享。为进一步推进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共享及应用,商标审查系统四期项目已就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应用平台进行立项规划。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建设商标数据开放及分析系统。该项目建成后,市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均可通过该系统在线查询相关商标信息。
五、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改革,商标复审向社会全面开放各级企业名称库,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比对服务;提交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对拟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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