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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多少官费

2021-06-07 20:06:52|344|起点商标网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商标驳回复审费用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费用。商标驳回复审生活当中,商标转让需要有签订合同才能够有法律效力,不然不可能说随随便便的就把一个商标给了别人,而自己却又没有一些凭据。商标驳回复审但是对于制定商标转让合同的具体内容很多人都不够清楚。为了解决广大网友对商标转让具体内容的这个问题,整理了下面文章,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商标驳回复审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该规定的目的是:一是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二是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备案简介。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2、商标许可使用时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商标局备案。

  3、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备案要求: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驳回复审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商标驳回复审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驳回复审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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