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怎样提交商标驳回复审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的商标驳回复审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网上申请的商标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的商标驳回复审这一规定,既符合国际惯例,也便于商标主管机关与申请人的联系和文件转递,也有利于我国商标的管理和商标事业发展怎样提交。
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的,,网上申请的商标收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预付款数额不限。我局收到代理书件以后,将所需费用从预付款项中扣除。如出现预付款少于所需费用的情况,我局将直接对不足部分申请件作不予受理处理,其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负。
我国目前实行指定代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网上申请的商标指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等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人。
1。 填写申请书式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式上的注释或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2。 根据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从2002年9月15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必须打字或者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相应的申请书式上输入相关内容,然后用70g的A4(210mm×297mm)纸张打印。如果一份申请书式是两页,请用正反面打印。
4。 由于申请书式是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如果申请人改变或改动申请书式的格式或位置,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5。 申请人的名称应与所提交证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企业的,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实际住所地址。
6。 《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申请的商标驳回复审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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