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之32类啤酒商标
当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给许多家庭带来悲痛,给经济社会带来损失的时候,竟然有人把“新冠”叫“福星”,还准备推出“新冠福星”药品,让消费者买“新冠良茶”饮料、喝“封城”啤酒。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透露,目前已有大量与“雷神山”“火神山”“新冠”相关的商标申请,甚至还有人申请“李文亮”商标。(3月2日《经济日报》)
天津万徽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一口气在多个商标注册领域申请了“封城”两个字作为商标,准备用于酒类、啤酒和广告营销。
厦门市泰形美科技有限公司在三个商标领域申请了“新冠福星”商标。这些商标类别分别对应广告营销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类。
“恶意注册疫情商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中饮食品有限公司更是厉害,在多个商标领域一口气申请了30多个商标,包括“新冠良茶”“防新冠”“新冠清”“新冠”“清冠良茶”等。除了这些带有“新冠”和“封城”字眼的商标申请之外,更有人打起了利益的算盘,开始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
据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表示将谢绝以病毒名、疾病名等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名词或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应该说,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的意见发布的很及时,我们必须给与点赞。但是,这种“恶意注册疫情商标”的现象也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对于“恶意注册疫情商标”需要的不仅是婉言谢绝,更应该做的是严词拒绝,更应该做的是掐灭某些人的“申请幻想”,假如给这些人留下了“幻想空间”,则依然会有人想办法、走捷径、钻空子,奔走在“恶意注册疫情商标”的道路上。
新冠肺炎是人类的一场灾难。不是说“新冠”两个字有问题,而是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待。比如,山东的“新冠高架桥”这是新冠肺炎发生之前的命名,和新冠肺炎没有丝毫联系,当然是可以的。比如还有的地方叫“新冠村”、“新冠乡”,这都是没有问题的,也和新冠病毒是没有牵扯的。而这次出现的“恶意注册疫情商标”则是性质不同的。
一个方面,这是唯利是图的表现,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想依靠哗众取宠出位;一个是,这是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新冠疫情是一场灾难,岂能如此寒冷漠视,岂能拿来赚钱?即便是“雷神山”“火神山”,虽然没有往伤口上撒盐的性质,但是抢注也是不道德的事情。这其实还是商标注册存在漏洞的问题,需要好好反思,商标注册的“先到先得”的游戏规则是该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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