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企业被罚20万,这个错千万别犯!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需要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
江苏无锡一家优秀轴承企业,名下的商标就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然而该企业却被罚款20万元。
什么情况?
原来,这家企业在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之后,借此大肆宣传,在企业围墙上悬挂了本企业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板。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宣传一下都不行?还要被罚款?
是的。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驰名商标的本质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驰名商标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为驰名商标提供特殊的法律保护,而非在于授予某商标“驰名商标”的称谓。
因此,江苏无锡这家企业将“中国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违反了《商标法》,因而被处以20万元罚款。
在此物微志信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将“中国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但是当商标经过长期宣传和使用构成驰名时,可以享有“特殊”保护,包括:
(1)驰名商标具有更广泛的排他性,可以跨类别保护,有效打击“蹭名牌”行为。
(2)对恶意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可以打破五年期间限制,更有力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权益。
(3)若他人抢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进行商业使用,误导公众,则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总之,驰名商标是防止不正当竞争的一种制度,而不是一种荣誉称号和进行广告宣传的资本。当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时,切忌大肆广告宣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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