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疆出手机了?被蹭名,维权获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说起大疆,几乎人人都很熟悉! 早在两年前,美国政府曾下文警告大疆,要对大疆进行337调查。 另外还有 专利流氓公司 ,去美国起诉大疆侵权,试图让美国封禁大疆!
不过,大疆都没让他们得逞,几个回合下来,大疆无效了一家专利流氓公司的5件专利,维权的同时,大疆做好科研创新和知识产权储备,不断为自己的发展铺平道路!
可以说,大疆在知识产权维权方的表现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这不,不光有专利流氓,大疆还跟国内一家同叫大疆的公司打了一场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官司,并且因祸得福,获得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大疆出手机了?
此大疆非彼大疆
其认为 在大疆实业公司成立之前,涉案商标在“航空器”商品上已经达到驰名程度; 大疆实业公司 在手机产品上对“大疆”的使用是商标性使用,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侵害了大疆创新科技公司对涉案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已经构成商标侵权,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且在客观上影响了大疆创新科技公司已建立的良好商誉;
获赔61万
被认定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一、大疆实业公司、坤泰通达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大疆实业公司立即停止在涉案生产、销售、宣传行为中使用“大疆”字样,坤泰通达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含有“大疆”字样的涉案手机产品;
二、大疆实业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大疆实业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有“大疆”字样的企业名称;
三、大疆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广州日报》及大疆实业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连续刊登三十日的声明,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大疆实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大疆创新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114302元,共计614302元。
大疆实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本案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和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审理。
大疆创新科技公司在本案中提交的审计报告、销售证明材料、媒体宣传报道、获奖情况、文献检索清单、115号批复等证据能够证明,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大疆创新科技公司的 涉案商标在第12类“航空器”商品上已经进行了长期的使用与广泛的宣传,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具有较广的销售区域,已经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达到了驰名的程度,在本案中应当认定构成驰名商标。
综上所述,大疆实业公司的上诉请求及其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最终,二审法院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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