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类白酒商标转让购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我国的白酒历史悠久,在唐代文献中,就出现烧酒、蒸酒之名。李肇(公元806年)写的《国史补》中的:'酒则有剑南之烧春'(唐代普遍称酒为'春');雍陶(公元834年)诗云:'自到成都烧酒热,不思身更入长安。'可见在唐代,烧酒之名已广泛流传了。元代中国与西亚和东南亚交通方便,在文化和技术等方面多有交流。还有人说:'烧酒原名'阿刺奇',元时征西欧,曾途经阿刺伯,将酒法传入中国。'章穆写的《饮食辨》中说:'烧酒,又名火酒、'阿刺古'。'阿刺古'番语也。'现有人查明'阿刺古'、'阿刺吉'、'阿刺奇'皆为译音,是指用棕榈汗和稻米酿造的一种蒸馏酒,在元代曾一度传入中国......可见我国的白酒历史源远流长。
步入现代,做白酒不能少了商标的助力,可是33类白酒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在白酒商标购买之前,大家一定要对商标的持有人的身份或者是法律的状态加以确认,确保他们的真实性,或者是商标的正常性。具体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1)白酒商标购买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全面的调查,即便这样的一种商标在购买的时候全部都是属于正常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些不合法的事情,也千万不能够松懈,而且在调查的环节当中一定要说明,一旦出现了权力纠纷,或者是保障性条款的话,那么将有着更多的购买保障。
(2)白酒商标购买的时候,要对所有的风险进行综合性的评估,结合着各种不同的注册人的经营状况,或者是行业的特点来进行评估,而且要看一下他们的这些商标是不是容易引发更多的纠纷。
(3)对于这些购买上市公司或者是国营企业的注册商标,在白酒商标购买的过程当中,要按照证监会或者是国资委的方式来进行全面的办理。
(4)白酒商标购买本身也需要查看商标使用过程中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也就是说,你在查询的时候,最好到有关商标备案局进行查询,并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对这些持有人进行查询,查询是否存在经营危机,是否涉及一些债务纠纷,如果存在,会导致债权人的冻结,商标转让将会变得非常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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