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知识
商标注册须知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
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可以是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上主体可以单独或者共同申请。
二、申请注册保护的范围: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指定商标所要保护的范围,即申请人所生产、加工、销售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
三、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用于单位注册)或身份证复印件(用于个人注册);
2、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下载),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3、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
4、商标标样电子档的(JPG格式)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经肖像权人书面授权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6、如申请人系境外企业或境外个人(包括港、澳、台),需提供其中外文名称 (姓名)和地址
四、商标注册从申请到核准的程序:
1、申请的第二个工作确定申请号,商标可以使用;
2、申请后的3-6个月左右商标局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3、自申请之日起9-12个月商标局公布审查结果
4、通过审查的,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然后就是注册公告
5、注册公告2个月左右下发商标证。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六、友情提示:
根据目前的审查标准,在相同近似性的审查上,申请商标只要有一个具有显著性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文字还是图形)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近似,且指定商品类似,商标局就会驳回注册申请。对于驳回的商标,申请费用不予退回。申请人可根据驳回通知书上的驳回理由选择在规定时间内是否办理驳回复审。同时,商标在未经商标局核准发布审定公告前,使用时不得加“”、“注”等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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