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驳回商标也能注册成功!你只要注意这些
商标注册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当商标被驳回的时候,很多人都担心“我的商标估计是要凉了”,要不要再重新注册另外一个商标?
小编劝大家不要丧气,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多种多样,我们应该要对驳回原因进行分析,进而申请复审。只要有一线机会,我们就不要放弃这个商标!要如何对驳回商标进行“复活”?那就要看的大家对被驳回原因研究得透不透彻啦!
商标被驳回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触犯法律法律,使用不被允许注册的商标;二是“他人注册在先”原则;三是商标设计不当。
1禁用标志
例如:《商标法》中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
商标注册禁止条款有很多,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大家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对商标进行检索。
2“他人注册在先原则”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若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申请人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若与被公告商标申请日是同一天,或者怀疑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在先使用权。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商标之前做好商标使用收集证据,可以将销售合同、发票;行业奖项、荣誉;审计报告;出口记录;消费者反馈(如网上留言、评价);有关自己企业的媒体报道、杂志期刊;参加重要行业活动的资料等等整理收集作为证据。
3商标设计不当
造成商标设计不当的原因又分为3类:
商标设计缺乏显著性
显著性是注册商标最重要的概念,是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如果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其实一枚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根据使用情况来决定的,有一些原本没有显著性的商标经过使用后,使消费者很容易识别该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这样一来商标就有了显著性。当被驳回原因是缺乏显著性的时候,可以通过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复审。
商标设计近似
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等方面有可能被认为是近似商标的被驳回,这是常见的原因。
而商标局审查时,对商标近似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判定的,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根据申请人填报的使用类别,商标局的审查员也会根据分类表,对申请的商标是否构成商品类似进行初步判断。
很多人在最开始申请商标的时候都有一个想法——“傍名牌”,总想着刻意模仿知名品牌,如果这样做的话,则会很大可能的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大家一定要重视这一项。如果因为这样被驳回的话,大家从根本原因进行修改即可。
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酒店、商标、啤酒、苹果、蜡染等。
但是一般来说,不同的审查员判定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在这类情况下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还是有希望的。
以上是商标被驳回最常见的原因,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规避,通常来说个人注册商标几乎都会遇到以上问题,大大降低了商标注册成功率。这样一来,找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成为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关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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