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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介绍

2021-05-21 01:05:11|262|起点商标网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生活中非常常见,如果遇到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那么法律是怎么判定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二、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三、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四、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五、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以上就是有关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判定,需要办理商标注册业务的朋友,可以联系我们起点商标知识产权网,免费咨询热线400-18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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