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合同要不要进行公证呢?
2021-05-20 02:05:27|258|起点商标网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转让协议是在办理商标转让时,必须提交给商标局的申请文件之一,需要经过核准才能生效。那商标转让合同要不要公证?
(1)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你们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在补充做。
(3)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现在国家局对商标的转让审查比较严格,如果出现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国家局就会要求受让方进行补正,其补正的内容也是要求转让人做转让的公证声明,这样就会浪费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如果在商标转让的时候已经进行转让公证,就不会出现因为转让人的签名或印章与申请时的不符而要求公证的补正,商标局对这样的转让就会很快核准!
此外,对商标转让合同办理一下公正,对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有好处,既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省去了转让的商标在以后使用过程中的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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