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异议所需了解信息
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商标注册制度一样,美国的商标制度中也设置了商标异议程序,为第三方提供了针对美国申请中的商标提异议的机会。现在随着小编我了解一些关于美国商标异议的信息。
一.美国商标异议概况:
美国商标异议程序设置是在实质性审查完成之后。异议程序开始后,审查员不能再对商标进行实质性审查。美国商标异议既可以针对商标申请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也可以针对全部商品或服务。异议人既可对普通商标提异议,也可对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提异议,同时,也可对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美国的商标提异议。
二.异议审理机构:
美国专利商标局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负责审理美国的商标异议。
三.美国商标异议理由:
1.相对理由:在先权利,在先申请/注册商标或在先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等;
2.绝对理由:
不当注册;描述性商标;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在商品/服务的产地和地理来源等方面误导公众;缺乏显著性;仅仅是姓氏;具有国家名称、国旗、非政府间组织徽章、官方标记等;未经授权,具有某位人物的名字、肖像、签名等;放弃该商标;欺骗性;商标淡化。
四.美国商标异议人的资格:
认为公告中的商标不应该被核准注册,或者认为该商标注册后会让其权利受到损害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中包括:
1.在先权利人;
2.未经转让备案的在先权利的受让人;
3.未经许可备案的在先权利的被许可人;
上述在先权利是指:美国注册商标、美国申请中的商标、马德里指定美国商标、美国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
异议可以由某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提出,亦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提出。
五.美国商标异议期限:
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经异议人申请,可以延长异议期限。在未经商标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异议期限可以延长90天(可分两次申请:先延长30天,再延长60天;也可一次性申请延长90天);此外,若获得商标申请人的同意,异议期限还可再延长60天。因此,提交异议申请的最长期限为180天。
以上便是《美国商标异议所需了解信息》的全部内容,了解更多海外商标注册、海外专利申请资讯,请关注深圳起点商标官网,或登录起点商标官网查询,咨询热线:400-900-8040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