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专利授权许可的类型,许可给他人使用前你必须了解
相信身为专利权人的大家都知道,专利申请成功后可以授权给他人进行使用,被授权方在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利的时候需要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但是要知道专利授权许可类型也分为很多种,在与被授权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专利授权许可类型、使用时间、地域等等多种信息,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那么专利授权许可的类型都包括哪些呢?
专利授权许可也就是专利实施许可,其类型分为以下五种:
1、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顾名思义就是独自占有的意思,专利权人如果以这种方式授权给他人实施使用,就意味着在一定的时间和有效地域的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连自己本身都不能实施。专利权人在这时候只有专利的所有权,不再拥有实施权。这种专利授权许可的方式一般适用于比较重要或者经济前景比较好的专利技术上。
2、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也称为排他许可或者独家授权许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子啊专利权的一定地域范围里面,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该专利,但是和独占实施许可不同的是,排他实施许可专利权人也可以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授权许可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专利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同时,还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这也就是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可以实施专利外,可以授权给多人进行实施这个专利,这种普通实施许可较为常见,像一些连锁加盟行业通常都是这种方式。
4、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互换实施许可,指的是两个专利权人之间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很多高科技的企业都会采用这种方式来共享彼此的专利技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交叉实施许可的方式上,双方专利权人依然可以约定对方的实施行为是普通实施许可还是排他或者是独占许可,这对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十分重要,在签订相应的合同时应该明确进行说明。
5、分实施许可
分实施许可简称为分许可,指的是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同事,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都有权允许第三人使用实施同一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被许可人将专利使用权授权给第三人使用时,需要征求专利权人的同意。
专利授权许可方式有那么多种,专利权人要将专利的使用权授权出去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并且签订相应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完之后建议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否则当发生专利侵权时,专利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可能无法提供直接证据,无法获得专利保护,损害自身权益,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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