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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时,什么情况下要放弃专用权?

2021-05-14 13:05:41|405|起点商标网

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商标要具备的特种当中有个相当重要的就是要具备显著性,但是很多申请人都还是会习惯用通用的一些商标质量、价格、用途、来源等等用来作为商标的一部分,这时候就要进行说明某部分商标放弃专用权,否则会被驳回商标。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要商标放弃专用权?

如果注册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中部分文字或图形属于下面情况,而在实际使用中需要整体使用的,该部分商标则要放弃专用权。

1、为所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比如申请人想注册起点商标矿泉水,则矿泉水为通用名称,不具备显著性,这时候在商标申请时候就要注明商标中“矿泉水”放弃专用权,而将“起点商标矿泉水”作为整体进行商标注册。

2、直接表示所指定使用商标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点的。

举个例子想要注册商标起点商标面粉,那么面粉为主要原料,这部分是要商标放弃专用权的。

那么商标放弃专用权后一定能够注册成功吗?

不一定,如果是以下情况下即使放弃商标专用权也会被驳回。

1、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得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地点产生误认的。

2、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得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的。

举个例子,比如说要申请商标“起点商标银行”,但申请人并不是银行,这样会让大家误以为是银行机构的,即使声明商标放弃专用权,也是不能够申请注册成的。

为什么商标放弃专用权后还要继续注册?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成功后只有具备商标权的部分才能获得《商标法》保护,那么为什么许多个人或者企业都还要继续注册呢?因为申请人虽然放弃部分专用权,其他人可以继续使用这部分,并作为商标部分另行注册,但事实上,在先注册的商标即使放弃专用权,依然会对后申请的商标造成审核障碍,如果后者出现会对前者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商标时,损害到前者的权益时,也可能无法核准商标注册。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已经对商标放弃专用权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时是否需要放弃专用权还不了解,欢迎您随时咨询起点商标知识产权,我们拥有专业顾问可以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商标注册咨询、商标查询、申请商标、商标驳回复审等一站式商标注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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