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的可能只有这些......
如果大家不确定自己的商标申请是否会被驳回,那么建议大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了解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虽然有些不能避免,但是还是能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商标被驳回的理由都有哪些呢:
1、同一类别完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同一类别中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的商标;
3、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的;
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的;
5、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的;
6、《商标法》第十条规定:
关于国家标志、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等标志,带有民族歧视性、欺骗性的,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及存在扩大宣传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有关县级以上地名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等。
7、《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0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0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0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但是上诉所列标志在经过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并便于是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8、《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
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9、《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01.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02.不相同或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商标驳回复审的作用:
(1)多了一次交流讲理的机会。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通过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可有效延缓时间。有些商标是同一申请人申请的,但因申请人名称变更,未能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可以通过商评委讲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即可获准通过。
(3)可大大缩短取证期限。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而一旦放弃复审,三至五载又得从头再来!
大家要记住,只要商标还有注册成功的希望,大家就不能放弃,而本身驳回复审程序也是为了保障商标注册申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