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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都有哪些?

2021-04-23 08:04:35|159|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 都有哪些

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在我国合法注册的商标是可以起先转让的,但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那么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一:关于受让人的权利保护问题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白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这说明受让人对受让的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时间,足以商标局核准转让的公告日期为准。《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争议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对注册不当的争议;二是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近似商标的争议。

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二:仅由受让人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存在的问题《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三:关于注册商标证与核准转让证明“一并使用”的问题商标局核准转让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将取得何种权利证书,《商标法》没有规定。实践中的作法是,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后,发给受让人一份《核准转让证明》,并在该《核准转让证明》下方注明:本证应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商标转让的法律常识四:《注册商标转让协议》的意义旧《商标法》并没有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签订转让协议,新《商标法》明确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签订转让协议。法律的这种变化一是为了在《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转让人的意思表示。二是为了便于商标局审查转让申请时,对转让是否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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