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情形有哪些

2021-04-23 01:04:47|180|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情形 法律规定 恶意

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情形,恶意抢注商标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最痛恨的,恶意抢注会使商标权利受到巨大的损失,我国法律也规定如果认定为恶意抢注,那么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情形有哪些?

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情形: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