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
2021-04-23 01:04:53|200|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 几种 异议
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申请注册商标在获得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之后,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异议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陈述理由。异议人通过异议程序提出异议,被异议人通过异议程序予以答辩,能够弥补商标局审查范围的缺失。那么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
商标可提出异议商标可提出异议的几种情形?
1、与在中国注册或者使用的驰名商标构成近似的;
2、代理人抢注的;
3、存在经济来往的人抢注;
4、地理标志误导公众的;
5、与在先注册商标存在近似的;
6、在在先权利存在冲突的;
7、与国名、国徽等国家或国际组织权利标识存在冲突的;
8、带有民族歧视特性的;
9、具有欺骗性的;
10、与地名等存在冲突的;
11、缺乏显著性的。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