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怎样的?
2021-04-22 06:04:39|213|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 是怎样 商标
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如果自己的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或者是有其他正当理由,是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无效宣告的,那么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怎样的?
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国际商标的无效宣告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向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宣告无效的理由有明确的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2款和第3款中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但是,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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