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餐饮企业注册商标类别有哪些?如何注册?
现在人们点外面已经成了常态,这背后实际上是因为餐饮行业逐渐做大做强所导致的,那么如果你此时是一个连锁餐饮企业的老板,那么你一定要学会连锁餐饮企业注册商标类别应该要注册哪一些,不然让自己的商标被侵权了可不好。
目前,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餐饮企业涉及的种类有:
1.餐饮服务商标类:
第四十三类提供事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如旅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饭店等。
2.餐饮产品商标类:
第二十九类肉类及蔬菜制品。如油炸丸子,肉冻,板鸭,泡菜,酸菜等。
第三十类面类及谷类制品。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
注意事项
(一)《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二)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五)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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