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懂得如何合理地使用商标权实际上也是对商标权进行保护的重要举措,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了解商标权在合理使用中的限制也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有哪些?
商标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一)使用目的具有正当性。判断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将行为主观和客观相结合。商品生产者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必出是出于说明本商品的性质、质量、产地、主要原料等产品的特点,而不是作为商标来使用,也不能与商标权产生某种联系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客观上未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属于市场竞争的正当方法。
(二)使用行为出于善意。生产经营者使用行为是否出于善意通常是看其使用商标的目的是否为了与商标权人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如“这种使用必须是只用于叙述该当事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当的诚实的使用(美国《兰哈姆法》第33条b第2项)”实践中,有的生产经营者将他人商标置于自己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位置,而将自己的商标缩小、放在不显眼的地方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这种行为就不属于合理使用构成商标权侵权。
(三)使用后果一般不会造成混淆。使用者善意的、并非出于不正当竞争的目的使用他人商标,一般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者与商标权商品发生混淆。生产经营者在使用他人商标时,应尽量减小与商标专用权产生联系,排除与商标权商品或者服务发生混淆的可能性加果不能排除也应尽最大努力将发生混淆的可能性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止侵犯商标权人商标,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捉进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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