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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有哪些?

2021-04-19 22:04:37|140|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 法条 恶意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在对于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交易效率,维护交易秩序,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商标法以申请注册作为保护商标的前提,近年来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开始产生并逐渐泛滥。那么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有哪些?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条的规定: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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