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价值千金的商标 摊上一个不走心的主人后被办了
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其实进了商标门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深水沟”。如果说注册商标就好比登山,路上会碰上各种想让你放弃的路障,比如商标被驳回复审。那么注册成功后,当你以为可以“终于登上山顶,可一览众山小”时,一块小小的石头可能就会让你脚底一滑,分分钟“滚下山”。所以各位商标注册成功后,万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让你“脚下打滑”的石子。
1、连续三年不使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一般简称为“撤三”,如果商标撤三成功,也意味着原商标注册人将失去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撤三一般出现在哪里?一类是“商标投机者”拥有的商标,因为商标本身自带的“投资”属性,所以有不少人为了赚钱而囤积了不少注册商标进行交易,而这类商标如果没有转让出去,相对来说三年不使用可能性就很大了。另一类是“面临改革的公司”的商标,因为一些公司内部结构的调整,比如公司战略计划的更改,导致商标虽然成功注册了,但是并没有使用。
总的来说,商标撤三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防止商标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和商标资源浪费的现象,保护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这也告诉很多商标注册人,要注意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和适当宣传,这样被人提“撤三”了,你能拿得出证据。
2、到期不续展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这条就不用麦豆解释了吧,什么东西都有一个保质期,而商标的保质期是十年。十年后如果你不想要了,那就不必理会这一条;如果还需继续使用,那就别忘记交2000元的续展官费。
3、忽视他方恶意抢注
商标往往是在使用过程中价值不断提升,这时企业要注意在与自己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或者申请与自己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以防他方恶意抢注册,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他方恶意抢注行为,要及时地在被抢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错过了异议期,等别人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书,再提出争议的难度将非常大。
有不少老字号就因为这个原因,造成现在维权异常艰难。
4、随意更改注册信息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同时《商标法》第49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本来只要提交一下变更的资料就可以了,非要自己暗落落地给办了,结果商标就被商标局给“办了”。
5、商标沦为通用名称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比如大家都熟悉的“蓝牙”,当初就是因为商标局认为蓝牙作为一种无线通讯领域的技术名称,且已被相关公众广泛熟知和认可,所以驳回了蓝牙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在公众中拥有较高知名度本来是件好事,但是如果科学地管理和保护,导致商标被频繁地用于描述某类产品,就会使商标失去显著性。对于企业而言,也就失去了商标价值。
6、没有在核定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只注册了3类化妆品,后来因为公司业务延伸至服装,你继续将该商标用于服装经营上,这就是没有在核定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这样做,极有可能被别的公司告侵权!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你不想辛辛苦苦注册的商标,最后因为自己的疏忽或者是大意而失去它的话,一定要时时注意商标的动态。对于一些大企业来说,专门找一个人来管理商标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对于那些初创型的企业来说,专门请一个人来并不划算,那这些企业怎么办呢?请容麦豆毛遂自荐一下,起点商标专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知产服务,例如商标续展、质押、保护、维权等,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求都可以联系我们。同时您只要是在我们起点商标平台交易的商标,我们将为您进行全程的保护与监测。您也可以下载我们的APP,随时随地查看商标的状态,简单快捷。
最后,如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或者是致电400-698-7588,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因为来电咨询较多,有时候没有及时回复请谅解。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