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入行先了解商标规则,商标局两则最新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批准设立第三批商标受理窗口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根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研究,批准辽宁省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第三批20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7年6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现将第三批商标受理窗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一、盘锦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427-2835615
二、长春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431-88500122
三、吉林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319号
联系电话:0432-62522941
四、延边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2188号
联系电话:0433-2236018
五、常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市工商局1419房间
联系电话:0519-81980160
六、湖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青铜路218号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
联系电话:0572-2123725
七、福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场监管局商标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591-87818639
八、泉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12700
九、南平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9-8821802
十、开封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市民之家
联系电话:0371-23857260
十一、驻马店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路中段
联系电话:0396-2613839
十二、武汉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
联系电话:027-85633122
十三、襄阳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41号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04室
联系电话:0710-3236993
十四、宜昌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二路2号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6457776
十五、黄石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颐阳路263号
联系电话:0714-6215933
十六、衡阳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西二环13号衡阳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734-8813196
十七、永州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10号
联系电话:0746-8361785
十八、安顺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北山路17号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51-33226650
十九、遵义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碧云路1号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楼
联系电话:0851-28262536
二十、昆明商标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690号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18号平台A座一楼107号
联系电话:0871-65395836
特此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7年6月19日
关于中国商标网开通商标后续业务申请的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中国商标网新版网上申请系统已于2017年3月10日开通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按计划于2017年6月19日开放商标后续业务申请,受理业务范围由商标注册申请扩大至商标变更、续展、转让、注销、许可备案等23项。
用户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登录系统后可在线办理。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2017年6月19日
附:
本周起,新版网上申请系统除注册申请外,新增加了23种可以网上办理的业务,包括: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2.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申请
3.撤回变更名义地址管理规则成员名单申请
4.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
5.撤回变更代理人/文件接收人
6.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7.撤回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8.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9.撤回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
10.商标续展申请
11.撤回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12.商标注销申请
13.撤回商标注销申请
14.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15.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16.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
17.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
18.出具优先权证明申请
19.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20.商标更正申请
2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22.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
23.代理变更申请(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变更)
同时,旧版网上申请系统的其他查询功能将开放至7月10日;
切记,网上申请一定要保留委托书原件存档备查;
因为,“商标局在审查以网上申请形式提交的各类申请过程中,有权随时要求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提供已经上传的各类文件原件。申请人如不能提供该原件的,商标局视为未提供该文件。”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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