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相似的商标标志或将构成侵权
商标的意义其实就是为了保护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权益,商标一经注册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一款独一无二的商标,任何人或是企业都不能再用这个商标,不然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企业来说,商标是极其重要的,但是随着企业越来越多,商标的设计也开始出现相似。但是,某种程度的相似商标有可能会构成侵权。像商标侵权的案子也非常多,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产品越来越多,商标的相似率也很高,一旦被商家发家就会毫不留情的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北京法院审理了一个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发生纠纷的主体是裴乐体育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温州独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某以及北京京东叁佰陆十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侵害商标权以及不正当的竞争纠纷的案子。
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以及温州独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商标的设计上,无论是颜色组成还是颜色组合,或是艺术造型都与裴乐公司的设计相当相似,而且连外包装都及其相似。这种行为明显的就构成了侵权,已经侵犯了其它公司的合法权益。
然而,裴乐体育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是同类型的经营公司,所以,他们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裴乐公司的注册商标的知名度。然而,在他们明知裴乐公司商标的知名度后,依旧在淘宝店铺,天猫商城,以及京东商城等官网上去销售,且有意突出其商标标志,诱导消费者误解,而且,销售金额巨大,其主观恶意明显,属于侵权行为,需要进行侵权赔付。
这种行为是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所以,中远鞋业,独特电子商务等企业,都需要为他们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给裴乐公司带来的利益上的和名誉上的损失进行赔偿。最终,北京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中远等公司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以上案例也警示我们,法是公正的,也是无情的,只要触碰到它,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还被害者一个公道。同时也表明,人们自我维护意识也越来越强,当发现别人盗用自己商标的时候,直接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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