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商标傍名牌 这家公司7年努力白费
近几年,中国的雾霾带火了一家美国的老字号企业“3M”。在2013年中国遭遇强霾之际,3M中国公司的员工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找“口罩”,帮家人找,帮亲戚找,帮朋友找,因为超市的3M口罩早已销售一空。
从此3M在中国爆红,只是,火得尴尬!
作为一家拥有115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3M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全球员工接近9万人,年营业额超过300亿元,是世界500强企业。而它与中国的渊源其实更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只是相熟的过程依然“蜜汁尴尬”。
与它扯上关系的是一家“常州华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根据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主要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增亮膜。为了快速获取市场份额,华威公司采取了“投机取巧”的方式,使用了与3M商标极为近似的3N标识,这一经营就是7年之久。
然而这种行径终有被“打回原形”的时候。2013年,3M公司、3M中国公司因认为华威公司使用的3N商标与3M公司所拥有的在第884963号、第5966501号“3M”商标近似,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3M公司884963号商标
3M公司第5966501号商标
一审,法院认为华威公司的3N标识与3M商标在构成要素和整体结构上类似,构成近似;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外观上基本相同,消费者易混淆;3M商标在车身反光标识产品上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华威公司选择与其近似的3N作为其商标使用,主观上难谓善意。故判决:华威公司停止侵权,华威公司向3M 公司、3M中国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350万元。
但原告被告均不服,前者认为赔偿的钱少了,后者认为自己在行业内已经形成一定知名度了,不算侵权。
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华威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初涉该行业、毫无商誉积累之时即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3M商标相近似的3N标识,其目的在于攀附3M商标的知名度获取不当利益。虽然3N标识经过长期使用已具备一定影响力,但华威公司在无任何在先权益的情形下所实施的在后使用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判决:维持原判。
麦豆在麦标库查询发现,华威公司在2005年12月的时候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19类上注册过“3N”商标,但是并没有注册成功。原因在于3M公司在公告期间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
图为华威公司没有注册成功的3N商标
值得一提的是:华威公司在国内反光材料行业起步较早,但却并没有凭借自己的资金技术实力在车身反光标识领域打造属于自己的金字招牌,而是选择傍名牌这一种冒险行径。最终7年多的时间在市场上打响的“3N”品牌,因为“侵权”而付之一炬,让人唏嘘。
华威公司的败诉也是对国内企业的一个深刻的教训,在经营之初如果没有做好“商标战略”的部署,或者一味得靠攀附名牌做市场,那么将来的某一天华威公司就是前车之鉴。
麦豆昨天看到一句话,“消费者之所以认可领导者品牌,不是因为其市场占有率高,而是因为他们所体现的可信度和感知度高。”认真做产品,总有一天你的品牌会是别人口中的大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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