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圣罗兰等大牌公众号都被迫改名,这个商标厉害了?!
昨日,电商平台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在微信公众号上重现了。大批带有“美妆”字样的微信公众号突然显示“名称已被违规清除”,其中不乏YSL圣罗兰美妆、Pony美妆、Cosmetic美妆大赏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号。
据悉,是因为郑州一家公司注册了“美妆”商标,向腾讯投诉,于是大批带有美妆两字的公众号就遭殃了。
据悉这家公司是郑州新颜美妆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3月成立。注册资金50万,经营范围为销售化妆品、洗涤品、日用百货。
第35类“美妆”商标是该公司2004年7月13日申请注册,并于2007年10月28日注册成功,2017年10月27日到期。
郑州新颜美妆有限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员称,公司本来想要做电商平台,后来因为做微信小程序要与微信公号关联绑定,该企业拥有“美妆”商标使用权,小程序却一直通不过审核。于是投诉了同类别微信公众号,想要行使拥有商标使用权,促使美妆小程序审批通过。
不过,有趣的是该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最后一期的文章还停留在2016年3月29日,而商标事件后,该公众号火速更新文章。如果这是营销手段,麦豆不得不给一个赞,但若不是,这事就得好好说说。
首先,美妆这词,在很多人的概念里这是一个通用名词,既然是通用名词,怎么能注册商标呢?!
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美妆两字在化妆品领域显然不具备显著性。但该美妆商标注册的是第35类,主要服务类别是商业经营、推销(替他人)等,所以该商标是具备显著性的。打个比方苹果在食品类别上不能注册商标,但是在手机、电脑登类别上是可以注册成为商标的。
但是由于注册商标的第35类认定比较模糊,但就“美妆”两个字即认定其他公众号侵权,这显然是不对的。该商标具体注册的服务内容是3503,主要包括进出口代理、拍卖、替他人推销等服务内容,因此只有当这些公众号也涉及这一服务内容时,才会造成侵权。如果涉事公众号只是自己卖美妆产品,那么就属于替自己推销,并不涉及“替他人推销”的业务范围或美妆”两个字不作为商标使用,仅用于陈述事物时,“譬如说‘这些都是美妆’、或者‘我是做美妆生意的’,也不构成侵权。
所以,这起事件还需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至于有人认为该商标的注册损害了公共利益,可以提起商标撤销程序进行解决。据悉该商标再过一个多月就到期了,如今看来续展恐怕是有点问题了。
麦豆注意到昨天下午,部分公众号通过申诉拿回了原名称,但有些公众号怕再出类似问题,索性改名了。腾讯随后也表示,未充分考虑“美妆”一词的通用性质,使用一般标准一刀切并不完全适用,因此恢复了相关账号名称。平台也将与有关部门、企业保持沟通,梳理和规范此类名称的使用。
网络平台的兴起,也催生了商标网络侵权的乱象,相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都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解决此类问题最好的方法便是——拥有自己的商标,无论是通过注册或者是转让的方式!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