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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他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你的商标专用权!

2021-04-13 11:04:13|187|起点商标网

等了一年多的时间,商标终于注册下来了,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不!商标注册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每一天,你都需要做好商标的监测。作为商标权利人,你拥有商标的使用权。那么,如何判断他人是否侵犯了你的商标权呢?


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该行为也被称为“假冒”行为,是比较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将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在相关司法实践中,该条款规定的行为亦是较为常见的侵权行为,适用该条款主要在于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类似商品”、“近似商标”以及容易导致混淆的情况。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本条所规定的行为还只在商标标识的制作阶段,并未将商标标识使用与商品上,如果将商标标识用于商品上则应适用上述款项。该行为达到一定程度也将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本条款主要是指故意为侵权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方面的条件,从而帮助他人完成实施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本条款为兜底条款,例如,侵害驰名商标权的行为可以适用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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