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注册相对来说周期长风险大,对于企业而言,商标转让正在成为一项高回报的增值项目。行业内,商标转让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专业和成熟的流程。但是对于初次接触商标转让的企业或是创业者而言,商标转让就显得有点陌生。去年,一条港珠澳大桥奠定了珠海未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地位,珠海将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和港澳陆桥相连的城市。那么今天起点商标就跟大家聊聊珠海企业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珠海企业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否则不得随意转让。原因是许可合同不能随之一同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在商标转让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商标使用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商标转让并不是简单的商品买卖问题,其中还涉及到法律法规。企业在办理商标转让的时候,也应当对商标法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商标转让中涉及到的专业知识,买卖双方也别是买方应当提前做功课。对于商标转让存在疑虑,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例如起点商标进行办理。以上就是起点商标对于“珠海企业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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