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
2021-04-12 21:04:29|313|起点商标网
香烟,是烟草制品的一种。制法是把烟草烤干后切丝,然后以纸卷成长约120mm,直径10mm的圆桶形条状。吸食时把其中一端点燃,然后在另一端用口吸咄产生的烟雾。雪茄是以烟草卷成圆桶形条状吸食。香烟跟雪茄的主要分别在于香烟体积较小,烟草经过炼制和切碎。香烟最初在土耳其一带流行,当地的人喜欢把烟丝以报纸卷起来吸食。
烟草是土生于南美洲的一种植物,其叶子可用来口嚼或做成卷烟来吸。最早使用烟草的是美洲的印地安红人。当欧洲探险家抵达新大陆时,烟草的使用在美洲已经相当普遍。到了十六世纪,烟草被传入欧洲,然后再流传到世界各地。 二十世纪以前,烟草大部分以咀嚼、嗅闻、烟斗以及雪茄的方式被使用。十九世纪末期、由于制造香烟的机器被发明,纸烟成为烟草使用的主要形式。
春节临近,全国卷烟市场又进入到新一轮销售旺季。那么销售烟草需要注册第几类商标呢?
起点商标查询发现烟草属于34类香烟雪茄商标,同属类别还有:
【3401】- 烟草及其制品
【3402】- 烟具
【3403】- 火柴
【3404】- 吸烟用打火机
【3405】- 胭纸,过滤嘴
【3406】- 香烟用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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