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在商标转让中属于哪一个类别?
牙膏是每个人生活中的清洁牙齿的必需品。虽然天天在用,但是你知道牙膏是谁发明的吗?起点商标给大家科普下,事实上,洁齿品的使用可以追溯到2500年前。据说最早的牙膏是由古埃及人发明的。而世界上最早的牙刷出现在中国明代,由中国皇帝明孝宗于1498年发明。世界上最早的牙膏公司是美国高露洁,而最早的含氟牙膏是1945在美国诞生的。
不过呀,起点商标就今天要说的可不是牙膏的悠久历史,而是要个大家做每日的商标知识科普。今天的知识点就是:在商标分类中,牙膏在商标转让中属于哪一类商标呢?
通过起点商标分类表,我们可以知道,牙膏商标属于第03类【清洁日用品】中的0307小类,具体范围如下:
【0301】- 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 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 抛光、擦亮制剂
【0304】- 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 香料,香精油
【0306】- 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 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 熏料
【0309】- 动物用化妆品
【0310】- 室内芳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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